发布时间: 2015-04-30
各房地产(土地)估价机构:
《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4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市估价行业组织应当成立深圳市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估专家委员会),负责受理房屋征收评估技术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和运作规则由市估价行业组织起草报市规划国土部门备案后实施。
根据《实施办法》的上述规定,协会抽调技术骨干,组织对深圳市房地产(土地)价格评估技术鉴定管理制度实施进行研究,形成了《深圳市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市房地产(土地)估价技术鉴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鉴定规则》),现已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为保证估价技术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协会近期将组织对《管理办法》和《鉴定规则》进行培训,现将培训预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机构技术负责人、技术总监、技术骨干,每个机构1-2名
二、 培训时间和地点
2015年6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 培训内容
《管理办法》和《鉴定规则》、估价技术鉴定工作流程、相关问题释疑
四、 报名要求
请于2015年5月5日18:00前将预报名名单以邮件或传真形式反馈至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谭先生
传 真:83785725-805
邮 箱:sarea@sarea.org
深圳市不动产估价协会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