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定、延续等报文程序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6-08
各房地产(土地)估价机构:
房地产估价机构办理资质核定、延续等手续需提交的材料已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公布,为减少重复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主管部门要求,结合近期资质初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对办理房地产估价资质核定、延续等手续需提交的材料进行了梳理,除网站要求提交的材料外,机构还需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具体清单详见深圳市房地产信息系统相关通知。
深圳市不动产估价协会
2013年6月8日